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的「第四次動野保大戰」第一輪,官方逐字稿還沒出來,先寫一些感想。

2025-9-16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「落實收容所人道安樂死,強化飼主責任管理,餵食者同管領人應依動保法承擔飼主責任」意見蒐集會議 - YouTube


  1. 動保司江文全主持,代表農業部,其實主持得不錯。
  2. 正方積怨已久,這次動搖了野保=理性、毛寶=偏激的形象。

    「推動人」大量發言,提案人反而很少講話。 會議一開始就無視議程,逕自檢討技正洩資、打十年前的黃泰山、質疑利益團體入場。 後面也跟陳祺忠搭配開火,讓很多人看了「很爽」。

    但對我而言是扣分,沒有打到點上,加重對立誤會。

  3. 正方蕭舜庭、劉正吉的內容都很實在、切題,風格理性順暢。
  4. 議程的「施政內容」部分直接「跳過」,這是程序上的一大進步。 大家都認可是廢話,浪費時間。
  5. 動保司有整理國際上餵食管理的法規,這個很棒。
    • 新加坡:《環境公共衛生法》裁罰餵養造成髒亂,初犯 2 千新幣,再犯 4 千,累犯最高 1 萬(約 23 萬新台幣)
    • 日本:《動物愛護及管理法》授權地方餵養自治,例如和歌山縣規定僅能餵養已絕育的貓,且需維護整潔,罰鍰 5 萬日圓以下
    • 澳洲:州法規授權地方管理,地方直接規定犬貓「是否能存在於公共空間」,罰鍰各不相同,可為數百至數千澳幣(換算新台幣約 20 倍)
    • 歐盟:
      • 西班牙馬德里自治區:禁止餵食遊蕩犬,最重罰 1,500 歐元(約 5 萬新台幣)
      • 義大利托斯卡納地區:類似
    • 美國:
      • 明尼蘇達州 Callaway 市:原則禁止,例外允許餵養(獸醫、有管理遊蕩職權者),罰 90 天拘役或 1000 美元以下,或並罰
      • 康乃狄克州:貓隻餵養人需登記為 keeper,未負責或配合可罰 60 美元
      • 依利諾州 芝加哥市:貓隻餵養人需註冊為 owner,負飼主責任,但參與照顧者可以不必視為飼主

    ※動保司應該是本來就有做功課,這次剛好拿出來撐場面,沒關係還是給肯定。

  6. 地方動保單位幾乎都偏向正方(支持落實人道處理、禁餵),嘉義、台北、宜蘭、高雄都蠻明顯的。
    台南其實也是,但不愧是成效最差的縣市,話講比較輕,還講不到兩分鐘,全場最速。
  7. 反方動平會、相信動物還是以重複講他們做法為主,性質跟前面跳過的「廢話」很像,大家都聽膩了。
    郭璇最末一小段有跳回問題主軸,但毛病依舊,在我看來理據是經不起考驗的,偏偏缺少讓人反駁的機會。
  8. 反方柯元傑(代表台南市流浪動物愛護協會,但他同時也是共生聯盟發言人)嘗試針對提案內容逐條對抗,頻頻被陳祺忠大聲打斷。
    我是想看血流成河,但需要的是直接辯論,否則這樣拼氣勢也不痛不癢,擔心外人只看到正方妨礙表達。
  9. 打圓場部分,吳宗憲運用一種不知道在說什麼的文體已經爐火純青,我不知道這段是否有看的價值,如果有價值的話就值得一看。
  10. 張錕盛、顏紘頤兩位法律人講得很中肯,一直拿公報主張「餵食視同飼主」說動保司胡亂解釋法條的人,首先就該正面面對他們的論點,把邏輯理順再說。
    公報內容參考:立院公報86卷45期,144 頁

總結,農業部還是照他的步調在走,提案也不真的代表動保、野保群體,不要對平台有錯誤期待,更不要當成聖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