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第一時間跟到農業部 3/16 發布的「遊蕩犬社區管理計畫」消息,有點不爽,為求改進,把動物保護資訊網的「訊息專區」弄成 RSS feed 了:
具體是用 RSS Bridge 抓網頁的「最新消息」和「新聞稿」兩個區塊,填寫表單就能製作,還蠻方便的。
另外也擴充 Feeders「事實記錄」頁面,開始提供 RSS feed,抓最後更新的 25 筆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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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第一時間跟到農業部 3/16 發布的「遊蕩犬社區管理計畫」消息,有點不爽,為求改進,把動物保護資訊網的「訊息專區」弄成 RSS feed 了:
具體是用 RSS Bridge 抓網頁的「最新消息」和「新聞稿」兩個區塊,填寫表單就能製作,還蠻方便的。
另外也擴充 Feeders「事實記錄」頁面,開始提供 RSS feed,抓最後更新的 25 筆資料:
3/21(六)從山下看見兩個身影,我立刻衝到 75 巷上山,在工寮附近聽見草動,發現了牠倆。
小黃和跛腳黑還在一起,個性也沒變。
上次記錄到牠們是去年 3/25,這次隔了快一年,應該是清明打草吸引牠們過來。
探索持續一陣子,中午還有出現在山道,然後就離開了,後續五天也未再現。
尊重、認識每一隻個體,不要餵食。
續前篇《Feeders 法規文摘,2025 早秋》,記近期更新,來源。
高等法院 114 年上易字 2029,計程車司機謝水森殺死 7 貓,一審採「一貓一罰」計 6 罪,判 3 年 6 個月 + 35 萬; 二審卻逆轉,改認「接續犯」只判 7 個月 + 20 萬,讓許多愛貓人忿忿不平。
此案可以跟趙育慶虐貓案(5 貓 5 罪判 9 年)一起看,共同點是以「接續犯」辯護,法院皆不採,且強調貓隻生命主體,侵害個別獨立法益,以下擷圖兩案論罪部分:
一審主張可說相同,然而最終翻盤,外在差異是:
如果兩案都成立「一命一罰」,那麼在殺害案件能這樣解釋的信心就很高,不過現在看來完全打消。
我個人是接受一隻一罰,因為承認動保法有意保護生命法益,但法條確實有矛盾之處,像是「致複數動物死亡,情節重大」就已經把命數包進去,那自然不是一命一罰。
網路發文批評動緊小組 (ARTT)、許星星等「動保蟑螂」,被另一人(非前述兩者)告誹謗、公然侮辱,結果部分無罪,部分被判 36 日(可上訴),摘要與延伸可參考被告事後貼文。
看點是:
就是觀音要她餵、動手推公務員、有影片上新聞的那個。
愛媽阻礙浪犬管制一向難以對付,讚嘆嘉畜所,又成立一件珍貴判決。
在防火巷和車子旁餵貓,罰 1200,不服上訴,被駁回。
看點是:
狗咬單車騎士,明顯有圈養,但老人自認「狗是我在餵養,但不是我的狗,是流浪狗生的小狗。因為那隻狗之前有攻擊過附近路過陌生人,所以我用鐵網把農地圍起來
」。
就當他是立意良善吧,又一個沒意識到自己正在飼養的例子。
勸世平安,不要餵才是最好的作法。
湯城園區管委會,請清潔人員或自行動手,清除住戶自費建的貓屋、貓窩,結果不起訴;原告不服提訴也被駁回。
看理由應該是管委會有先公告不認同公共空間養貓,住戶卻不經申請亂搞,在這種狀況下清除,不認為有毀損犯意。
餵狗夫妻認為餵養的 3 隻狗被抓走,其中 1 隻未歸,憤而對(疑似)通報人住家丟雞蛋,半夜也丟,時間長達 5 個月,記錄到 27 次。
一審判兩人 5 個月、2 個月,檢察官還上訴追認「共同正犯」把 2 個月的升級為 3 個月。
看點是餵食者的無理,根本掌握不了自己狗的狀況,出事不好好解決,上了公堂還態度惡劣。
等垃圾車時把貓飼料 + 10 個飼料碗丟進垃圾車,成立毀損,判 15 日。
諸君,宣揚反餵食,就該努力讓大家全身而退,只顧高呼「罰不到」過度簡化是不負責任的。
前述湯城園區例子,就是一個可行方式。
狗追車造成摔車骨折,不能說不嚴重。
但告訴人證述不一,也無法指認狗個體,可能造成難以定罪。
被告承認有養兩犬,也有餵流浪狗十幾隻,結果卻是「無罪」,且判決書明確說:
被告縱有餵養流浪狗,為僅係避免食物浪費而單純餵養流浪犬或出於愛心之行為,並非義務,也不因此而負有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所定之飼主照顧義務,
台南張男餵食懷孕浪犬「小黑」產下 10 犬,被檢舉私繁,農業局認定張男有管領行為,即為飼主,依動保法罰鍰 2 萬 5; 後張男提行政訴訟,調解後「撤銷原處分」。
報導: 餵流浪狗挨罰2.5萬 行政法院法官親自調解成功 │ TVBS新聞網
承審法官了解後,因法官也具有保護動物的意識,加上機關對飼主的解釋有模糊空間,小黑真正住哪裡也不明確,所以主動讓張男與農業局調解
那些主張動保法「恢復正常使用」就能讓行政機關「餵食=飼主」簡單執法的,請不要逃避法院解釋的實存困境。
時值二月,政府網站已公布 2025 年大部分的統計資料,於是 feeders-charts 也收錄了新數字,主要內容有「公立收容所」「動保人力」「縣市執法案件」「熱區政策」四方面。
收容所總圖表,主要看最後兩年就好。值得注意的是「收容壓力」下降到 76%,雖然過去「總收容量」一直增加,但這兩年總量可沒變喔(都是 9481),週轉率似乎有改善。
安樂死執行數字恢復到接近 2017(零撲殺第一年)!
其中台南市打破 10 年來的魔咒改邪歸正(專文)。
花蓮縣不知道發生什麼事,執行了 244 筆之多。
不過台南市的「所內死亡」數字依舊難看。
「收容壓力」台南市降幅明顯,人道處理應該也是有所貢獻。
澎湖縣則是終於壓到 100% 以下。
另外因為永安犬襲專案肅清的高雄市,壓力也只有 64% 而已,可能有民間團體分攤,看不出爆滿問題。
高雄和桃園似乎有刻意減少回置數量。
2026-02-08: 原本的「幼犬入所」欄位,考量資料來源無法區分動物種類,改成「幼齡入所」
北北基的「幼齡入所」回升了,這個跟相信動物常引用的「幼犬入所」績效,不知是否相同。
我這邊是把入所原因「政府處理案件」和「拾獲送交」中,分類為「幼齡無自理能力」的數字加總。
台南則是異常收了 626 隻幼齡,比前年多 125 倍。
苗栗縣突然有 261 這麼大的數字,可能來自人人犬舍事件吧。
熱區資料總是令人費解,看起來只知道家訪變少了,但不知原因。
這個家訪是指「有主犬」家訪。
各縣市積極程度不一,幾乎都靠新北市、嘉義縣撐起來。
家訪只做 7 家的台中市,無主犬倒是訪了 128 隻(前年的 4.4 倍)。
苗栗縣有 1229 隻(前年的 4.3 倍),可能因為相信動物承包?
所謂疏導餵食是指讓餵食者「不餵飼」。
目前只有新北市持續有做出數量,很好奇到底怎麼進行的。
「各縣市動保法案件」總圖表,這張是「檢舉」案件數,「未寵登」和「未絕育」有明顯上升。
這張則是實際有「裁罰」的數字,「棄養」和「疏縱」有明顯上升。
「棄養」其實一直有在開罰。
有些縣市開罰數字明顯高於「檢舉」數字,不知道為什麼。
「未寵登」有些縣市「檢舉」數字也太高,難道是大量飼養戶一次補 N 件?
動保人力分為「專職」和「兼職」,上面較多的 4 條就是專職的。
增加最多的是「檢查員」多了 30 名。
但是把檢查員展開來看,其實幾乎都是桃園、台南、新北、基隆補的;相對的苗栗、屏東則是大減。
動督盟 2/2 文章中的觀點:
落實源頭管理與結紮政策的縣市,流浪狗(遊蕩犬)數量持續下降;長期消極、放任違規的縣市,問題則反覆累積並集中爆發。這清楚說明,宰殺並不是結果的原因,地方治理能力才是關鍵。
然而,既然整體趨勢已經下降,為什麼社會仍不斷感受到遊蕩犬衝突?答案,其實就藏在近三年的違法檢舉與裁處數據中。
認為社會感受到的衝突,是來自執法強度,而跟「宰殺」無關。
這邊將近兩年執法數字,放進試算表查看,公開放在縣市動保案件執法情形 - Google 試算表
大致上管理最好的城市(雙北)執法力道確實最強,重災區(台南、高雄、彰化、嘉義)表現也確實沒有很好。
但要以此論斷仍有很多盲點:
做個記錄,政府單位大概何時會更新資料。
大概每個月中會出現上個月的資料(這次是 1/17 就有去年底的資料)。
沒更新(更新日停在 2025/8/22,內容只到 2025 年 2 月)。
另外他的資料來源「動保資訊網」(animal.moa.gov.tw)在 2/5 已經放上去年的總表和細項表。
沒特別追,但 1/17 看的時候已經有 2025 的了。
這次最晚上線的,2/5 才看到去年第 4 季資料。
沒注意何時上線,至少 1/17 已有,但 PDF 格式爛掉(缺內嵌字型等),前年還是好的,已回報。
沒有更新(停在 2025/8/22),他寫每 2 年更新,下次應該是 2027?
所以目前沒有 2025 的家犬數量統計。
註:遊蕩犬數量本來就每兩年才做一次,但中間年應該有統計家犬數量。
就是古老 IE 每點一個連結,轉到新頁面時會「嗒」一聲的音效。
Noise 轉為 web extension 後就一直沒做這功能,因為時機太難判斷,之前用 webRequest + webNavigation + History API 怎麼配都弄不好,尤其在一些 SPA 或嵌入很多廣告的網頁,會發瘋叫個不停。
直到 Firefox 147 支援 Navigation API,雖然使用情境仍複雜,但有比較清楚的介面定義,至少能安心實作。
另一個難題是 navigate 中文要翻成什麼。
一般翻成「瀏覽」、「導覽」,或「導航」,但缺乏上下文時都太曖昧。
參考 Windows 翻譯(檔案總管用的,IE 概念上就是 explorer 的延伸,所以音效也一樣)是用「開始瀏覽」和「導覽開始」,其實也看不懂。
Firefox DevTools 的翻譯是「導航」:
我最後使用「瀏覽導航」,作為事件選項之一感覺還可以。
應用樣態多元,所以使用者其實不太能預期發生時機。
不如現在就安裝 Noise,搭配不同 navigationType 設定不同音效,在日常生活中慢慢認識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