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的「第四次動野保大戰」第一輪,官方逐字稿還沒出來,先寫一些感想。
2025-9-16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「落實收容所人道安樂死,強化飼主責任管理,餵食者同管領人應依動保法承擔飼主責任」意見蒐集會議 - YouTube
- 動保司江文全主持,代表農業部,其實主持得不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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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方積怨已久,這次動搖了野保=理性、毛寶=偏激的形象。
「推動人」大量發言,提案人反而很少講話。 會議一開始就無視議程,逕自檢討技正洩資、打十年前的黃泰山、質疑利益團體入場。 後面也跟陳祺忠搭配開火,讓很多人看了「很爽」。
但對我而言是扣分,沒有打到點上,加重對立誤會。
- 正方蕭舜庭、劉正吉的內容都很實在、切題,風格理性順暢。
- 議程的「施政內容」部分直接「跳過」,這是程序上的一大進步。 大家都認可是廢話,浪費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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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保司有整理國際上餵食管理的法規,這個很棒。
- 新加坡:《環境公共衛生法》裁罰餵養造成髒亂,初犯 2 千新幣,再犯 4 千,累犯最高 1 萬(約 23 萬新台幣)
- 日本:《動物愛護及管理法》授權地方餵養自治,例如和歌山縣規定僅能餵養已絕育的貓,且需維護整潔,罰鍰 5 萬日圓以下
- 澳洲:州法規授權地方管理,地方直接規定犬貓「是否能存在於公共空間」,罰鍰各不相同,可為數百至數千澳幣(換算新台幣約 20 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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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:
- 西班牙馬德里自治區:禁止餵食遊蕩犬,最重罰 1,500 歐元(約 5 萬新台幣)
- 義大利托斯卡納地區:類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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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:
- 明尼蘇達州 Callaway 市:原則禁止,例外允許餵養(獸醫、有管理遊蕩職權者),罰 90 天拘役或 1000 美元以下,或並罰
- 康乃狄克州:貓隻餵養人需登記為 keeper,未負責或配合可罰 60 美元
- 依利諾州 芝加哥市:貓隻餵養人需註冊為 owner,負飼主責任,但參與照顧者可以不必視為飼主
※動保司應該是本來就有做功課,這次剛好拿出來撐場面,沒關係還是給肯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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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動保單位幾乎都偏向正方(支持落實人道處理、禁餵),嘉義、台北、宜蘭、高雄都蠻明顯的。
台南其實也是,但不愧是成效最差的縣市,話講比較輕,還講不到兩分鐘,全場最速。 -
反方動平會、相信動物還是以重複講他們做法為主,性質跟前面跳過的「廢話」很像,大家都聽膩了。
郭璇最末一小段有跳回問題主軸,但毛病依舊,在我看來理據是經不起考驗的,偏偏缺少讓人反駁的機會。 -
反方柯元傑(代表台南市流浪動物愛護協會,但他同時也是共生聯盟發言人)嘗試針對提案內容逐條對抗,頻頻被陳祺忠大聲打斷。
我是想看血流成河,但需要的是直接辯論,否則這樣拼氣勢也不痛不癢,擔心外人只看到正方妨礙表達。 - 打圓場部分,吳宗憲運用一種不知道在說什麼的文體已經爐火純青,我不知道這段是否有看的價值,如果有價值的話就值得一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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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錕盛、顏紘頤兩位法律人講得很中肯,一直拿公報主張「餵食視同飼主」說動保司胡亂解釋法條的人,首先就該正面面對他們的論點,把邏輯理順再說。
公報內容參考:立院公報86卷45期,144 頁
總結,農業部還是照他的步調在走,提案也不真的代表動保、野保群體,不要對平台有錯誤期待,更不要當成聖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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