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穿方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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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在打 12 月商戰,搜尋商品被帶到 momo「店+」的頁面,又被手機版面傷到眼睛。
網址長得像這樣: www.momoshop.com.tw/TP/TP0003616/goodsDetail/TP00036160000057?entpCode=略

在桌面大螢幕看針對 App 做的版面,傷眼 點到行銷頁也會被 App 限定擋住

momo 不尊重桌面版(電腦版)使用者

很久以前點到手機版(.m 開頭)連結就死不做轉向或改善,經查 mo店+ 是今年三月上線的營運模式,APP 限定,現在年底了,網址散布開來了還是不改,你用桌面版點進來是你的問題,沒有要服務你。

更新 user script

更新之前寫的 MOMO 購物網「切換至桌面版」user script,現在會偵測店+ 網址,但無法導到桌面連結(因為不存在),點按鈕只會調整 <body> 寬度,讓版面正常一點點。

也幫按鈕增加一點表情。

一般按鈕 / 偵測到店+ 的按鈕 / 生氣膨脹的按鈕

Web 愛好者應該減少用 momo 買東西。

2012-05-26: 我要收回我的支持,lativ 已於三月 14 日淪陷,起用林依晨代言,而且廣告很大。

使用者說要拒買 lativ

2 月 2 日 lativ 公告移除產地標註,原始文案還寫:如果非常在意「請不要下單」。
於是過去受 MIT 感召的支持者被激怒了,無法諒解,揚言抵制。

我喜歡 lativ 但是從來沒買過

我大約 2009 年開始(不專注地)訂閱 lativ,讀他的電子報,包括官方開過的 Facebook 粉絲團。
已知行銷真的很會寫。 不過我最傾心的是在本人特殊標準下,居然從來沒犯錯。

從來不找藝人代言,不使用新聞式的低俗口吻,沒有演員扮小編在那擠眉弄眼。

掏出錢包支持

有一件中國製,I don't care!
結果只買了 NT$ 517……
不是搞笑,實在是剛好沒預算。